計時賽:自行車比賽項目之一。賽車場賽的一種。運動員單獨在跑道上以原地出發(fā)的形式進行的一種個人計時賽。爭先賽的資格賽采用200米行進間出發(fā)的方式計時,按成績錄取前12名或24名再進行下一賽次的比賽。 爭先賽:自行車比賽項目之一。賽車場賽的一種。為短距離賽。在周長333.33米或250米的場地上騎行3圈或4圈(1000米),周長大于333.33米的場地不少于2圈。不計全程總時間,以最先到達終點為勝。賽次分資格賽、1/8賽、1/4賽、1/2賽、決賽。通過200米計時賽的方式進行資格賽,選取12-24名運動員進行爭先賽。1/4賽前,負者之間可通過復活賽的方式獲勝再次補充獲得資格。1/4賽后實行三戰(zhàn)兩勝的方式。比賽分組進行,每組2-3人在起點線上同時出發(fā),出發(fā)后,里道的運動員必須以快于走路的速度領騎一圈。第二圈起,尤其是最后200米間,運動員采用各種戰(zhàn)術,以最快的速度沖過終點線。戰(zhàn)術主要圍繞領騎和尾隨進行。 凱林賽:自行車比賽項目之一。賽車場賽的一種。是一群運動員由摩托車牽引一定圈數(shù)后,再進行沖刺的比賽。比賽分第一輪資格賽、復活賽、第二輪資格賽、決賽。分組進行第一輪資格賽,每組錄取2名,負者通過復活賽錄取2名(333.33米以上跑道錄取1名)。第二輪采用相同方法進行資格賽,錄取2名(333.33米跑道錄取4名)。決賽在6名(333.33米跑道8名)運動員中產生,以運動員通過終點線的先后順序排列名次。按規(guī)定,運動員須排列在迫逐賽起跑線,由隨行人員扶車出發(fā)。摩托車領騎員以每小時25公里的速度逐步加速到45公里。隨后的運動員不能超越摩托車。在2000米左右的距離剩600--700米時,裁判員發(fā)令摩托車離開,運動員沖刺。 奧林匹克競速賽:自行車比賽項目之一。賽車場賽的一種。由兩支隊伍各3名運動員同時原地出發(fā),每名運動員領騎1圈,在跑道上完成3圈距離的比賽。先進行資格賽,按時間挑選成績最好的4個隊進行決賽。成績最好的兩個隊決第一和第二名,另兩個隊決第三至第四名。勝者名次列前。世界錦標賽和全國比賽資格賽取8個隊,按成績第一對第八、第二對第七、第三對第六、第四對第五的排列,取4個勝隊進入決賽。每位運動員在自己領騎圈結束后退出比賽,換道必須在起終點線前后15米之間進行,違者將名次降至該賽次的最后。 自行車比賽項目之一。賽車場賽的一種。由多名運動員集體出發(fā),將每次沖刺后的最后一名運動員淘汰的個人賽。參賽人數(shù)不限,人數(shù)過多可進行分組資格賽。指定一名運動員領騎第一圈作為中立圈后,運動員行進間出發(fā)。每2圈進行一個沖刺,大于333.33米的跑道每1圈進行一個沖刺。每個沖刺圈前用鈴聲提示沖刺。被淘汰運動員必須馬上離開跑道。最后兩名運動員進行最后的沖刺,名次根據(jù)通過起終點線的先后決定。 復活賽:自行車比賽的一種。賽車場賽中爭先賽按參賽12名至24名運動員編組進行1/8賽賽次及之前的賽次。各個小組的負者,可以獲得一次負者之間的比賽,其中勝者可遞升進入下一賽次,再負者將失去比賽資格。此賽次主要對確有能力,但在某一賽次中失誤的運動員,給予復活機會,故名。進入1/4賽賽次的負者無復活賽。凱林賽第一輪資格賽時,小組負者也可通過復活賽再次獲得比賽資格。 |